摘要
2020年3月1日,新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正式实施,此前于2014年12月颁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在供需双方法律地位、购买服务范围、预算与绩效管理等主要方面对政府购买服务做出了全新规定。本文试对新旧两版管理办法的主要条文进行比较分析,以求对政策导向作出更全面解读。一、政府购买服务进入成熟期,供需双方法律地位趋于平等此次新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在经过五年的探索之后,政府购买服务的理论认识、政策框架.
出处
《时代金融》
2020年第15期88-88,9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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