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升征管效率是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的核心意旨。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须以能够有效应对企业“新增”负担,促使税务机关严格依法征收以及提升参保人缴费动力的三重挑战为必要。形成这些挑战的相应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转制成本承担方式不合理,税务机关自身的角色冲突以及社会保险权益的可携性不足。降低企业负担的主要措施是降低社保费率,而这需要以强化国家对社保基金的财政补助以及综合协调税费筹资工具为着力点;为促使税务机关严格依法征收,应强化税务机关的垂直管理以消解其角色冲突;提升参保人缴费动力的关键则在于增强社会保险权益的可携性。
出处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2021年第1期176-188,共13页
Tax Law and Cas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