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内容。当前无论程序法还是实体法,我国的刑事合规激励尚不足以形成体系,这将影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将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融合,通过进一步明确涉案企业合规的基本有效性标准、规范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监督考察等举措,使得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在司法运行中更具有生命力。
出处
《人民检察》
2022年第S01期36-3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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