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文字發展過程中,經常發生一個字爲本字産生幾個字,或者意思相關的幾個字合併成一個字。本文研究“天”字而發現,在甲骨文實際上有兩個字,字形和字義區分得很明顯:其一是寫从“上”的“■”字,用於指昊天祭祀對象,並涉及周年曆數和“天時”的意思。其二是寫从“□”形之“■”字,可能要將其理解爲上部从“丁”的字形。該字並非指天界,而是指王的頭頂,或謂之“天靈”,或是“頂”字的古字;該字也用來表遠殷都的頂級權威性。學界經常從傳世文獻出發將“天命”中的“天”視爲廣大無具象的“昊天”,而在金文中常見用“大令”“大命”表遠後期的“天命”概念;依此,常見的論述認爲,古文字中“大”與“天”混用,所以可以將“大令(命)”直接讀爲“天命”。但是,通觀甲骨文,“大”與“天”兩個字並不來往,到了西周銘文,這兩個字的意思範圍依然不同,而“大令”一詞是在表遠上帝大令,而不是崇高昊天賜命的思想。從殷周“大令”到漢代“天命”的用詞變化,藴含着文化意義的演化,故不宜簡單地以流溯源,不宜從後期的文化新意來詮釋殷周時期的字義和字體之間的關係。
出处
《甲骨文与殷商史》
2022年第1期409-420,共12页
Bulletin of Oracle Bone Inscriptions and Yin-Shang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