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父母这一身份在美国家庭法的研究中经常受到忽视,而且学界对其中父母的权利存在着诸多错误的解读。父母的权利是灵活的、"软"的,这种特性与他们的抚养责任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父母惩戒特权作为针对青少年的暴力犯罪的豁免理由一直存在。儿童抚育标准的不断发展以及父母权利的灵活性质,都促使废除父母惩戒特权,尤其是对子女的体罚。父母子女利益一致的假设、家庭事务的隐私性都并不足以为父母的体罚开脱罪责。事实上,体罚在抚育子女方面不仅无效,而且还有诸多消极影响。对父母权利的重新审视也可以为父母的其他决定和行为提供借鉴。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9年第6期105-119,共15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基金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民国时期上海的女律师研究”(项目编号:2019-1-0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