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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后期的官契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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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言关于清代官契纸①,我们所知的除了在清末庚子事变后,为了筹集高额的赔款而扩大税收,官契纸被大力采用这一事实以外,还有雍正年间废除了以往所使用的契尾制度,短暂地采用了“契纸契根之法”等。然而,从乾隆到清末这段时期,虽然我们知道契尾制度得以恢复、官契纸部分存在并被使用,然而由于史料的制约,具体情况尚未得到清晰地梳理。
出处 《法律史译评》 2022年第1期237-311,共75页 Legal History Studies
基金 JSPS科研费(编号JP16K03269)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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