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有图有真相"的读图时代,网络盗图行为频发,网络图片版权纠纷越来越多。我们要认定网络盗图行为的性质,首先要判断网络图片是否属于摄影作品,而按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网络图片要认定为摄影作品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独创性。然而,在著作权法对摄影作品独创性的判断标准未予明确界定的背景下,理论界和实践界对网络图片"独"的认定虽然无异议,但是对"创"的认定分歧众多。虽然主题创作型图片、抓拍型图片、再现型图片的创造性认定标准各不相同,但在读图时代应淡化创造性因素。在读图时代,网络图片著作权保护面临诸多困境,图片作者对付网络盗图不能局限于维权阶段,而应该在作品发布时就采取措施。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十三五”规划基金2016年度学科共建项目(项目批准号:GD16XFX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