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初,英国最高法院就脱欧问题所作出的“米勒案”判决,在让“国王专权”(royal prerogative)这一古老的宪制概念重新进入公众视野的同时,也让王权与法律之关系问题再一次成为公法学界的关注焦点。从历史来看,在都铎王朝时期,关于“绝对专权”与“普通专权”的宪制共识使得“王在法上”与“王在法下”并行不悖;而此后斯图亚特君主对于国王专权的滥用,则打破了原有的宪制共识,并最终成为英国内战爆发的一条重要导火索;光荣革命以降,洛克、布莱克斯通以及戴雪等英国思想家相继试图在传统基础上,把国王专权进一步驯化为现代宪制意义上的执行权。但时至今日,如何将国王专权妥善安置于现代宪制之中,仍值得人们进一步思考。
出处
《北大法律评论》
2020年第2期147-164,共18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