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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中人”在明清契约中的法律地位——以《儒林外史》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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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人在明清契约中不可或缺。《儒林外史》当中有许多实例,可以作为中人在契约中的法律地位进行佐证。担任中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身份条件,首先需双方当事人认可和接受,一般由族长或长辈、村长、里长、甲长、邻居或亲戚、牙人担任。中人的法律地位首先体现在介绍、见证的作用,其次起着担保人作用。中人体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意义。
作者 童汉明
出处 《秦智》 2023年第10期31-33,共3页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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