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对法院、检察院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执法检查、视察、评议等多种方式,对我市法院、检察院进行监督,其目的是通过监督,促使法院、检察院在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过程中,严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这次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法院案件流程管理、审判监督机制和检察院直接办理侦查案件的执法规范情况进行了视察.下面,我结合这次视察的情况就司法机关严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谈几点看法:
出处
《天津人大》
2003年第7期8-9,15,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