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微博传播是一种新的传播形式,其特点是传播主体多样化、传播内容碎片化、传播者的心理情绪化、传播速度超快速,广覆盖等,这样一种传播形式,从公民社会建设的角度来说具有一种悖论性质的影响。一方面,微博传播有利于培养公民对社会生活的主动参与意识,同时微博传播需要传播者的责任意识、理性意识、普遍的社会价值意识等;另一方面,微博传播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又存在着淡化传播者的责任意识、注重张扬传播者的个体价值意识的可能。因此,在公民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如何对待微博传播乃是一个亟需研究的课题。从公民社会建设的角度而言,政府、传播者,受众都需要确立相应的伦理观念,包括责任伦理、理性要求、诚实守信等等。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56-59,共4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新媒介技术与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培育研究"(09YJC7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