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是指在他人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即未经他人许可,在自己所有的他人生产的商品上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与假冒商标行为,在行为主体、行为人主观、行为对象、行为内容、行为后果诸方面都有所不同。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属商标滥用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对这一行为的法律调整尚缺乏力度,应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时予以明确规定。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期20-25,共6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