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把“社会心理”引进社会意识的范畴,从理论上说无疑是个突破,但某些提法还值得商榷。《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肖前、李秀林、汪永详主编,下称《原理》)一书认为,若“从高低不同层次的关系的角度看,社会意识又还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第247页)我认为此说不甚妥当。
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2期149-150,共2页
Journal of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