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授权立法,又称委任立法,指国家立法机关将其部分具体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或其他部门行使的一项法律制度。授权立法起源于西方,进入本世纪以来由于社会矛盾的激化以及立法内容的专门化等原因,授权立法被西方发达国家较为广泛地采用,因而获得长足的发展。经过上百年的实践,英、美、法、德等西方国家在授权立法方面已建立起比较系统的法律制度,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
出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4期36-41,共6页
Journal of Yanta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