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回顾与探寻了二十世纪中国法理学百年发展的历史轨迹与客观规律。追根溯源,早在清末民初,由于西洋文明的冲击,国人法理意识就同维新变法和社会变革相伴而觉醒。民国时期,法理学呈现多元思想体系交错混杂的复合格局,既有所谓仿效西方的学院式“正统”法理学,又有以李达《法理学大纲》为标志的先进、科学的法理学。世纪中叶的社会革命催生出的新法理学,也历经磨难。如果说从五十年代“国家与法的理论”到八十年代“法学基础理论”的转变开启了中国法理学迈向理性化、科学化的航程,那么,从“法学基础理论”转变到九十年代的“法理学”,则标志着中国法理学从政治哲学之法理学进化到法律科学之法理学的基本完成。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4期4-23,共20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