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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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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八条,都明确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第四章,又着重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原则。而律师则是根据被告人的委托或经人民法院的指定,依法帮助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专职人员。在正确理解党的政策和我国法律制度本质的基础上。
作者 赵瑛
出处 《政法论坛》 1980年第3期60-64,共5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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