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边沁的思想体系庞大恢宏,核心是功利主义。该文从分析功利主义的概念及渊源入手,阐述了边沁的功利主义犯罪观与刑罚观及犯罪控制理论。关于犯罪,边沁认为是指一切基于可以产生或可能产生某种罪恶的理由而认为应当禁止的行为。对于犯罪应根据其惊恐程度确定刑罚方法,惩罚的程序应与犯罪的惊恐性成正比例关系。但为保证刑罚限制在实现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的限度内,边沁认为刑罚适用应讲究罪刑相称。指出当刑罚是滥用、无效、过份、太昂贵时,则不应适用刑罚。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期30-34,共5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