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在政法工作中,对形势、依法从重从快和综合治理,颇多议论,看法也不尽一致,我们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 所谓形势,就是指国内外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客观情况,即,阶级斗争和敌我力量的对比(包括经济方面),军事上叫“态势”。形势是不断变化的,形势的不断变化,在政法工作中对量刑是否有影响呢,也就是说,形势与适用刑罚是一种什么关系?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量刑应以法律为依据,不应考虑形势的需要,否则就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另一种则认为,量刑应以形势为依据,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我们认为,这两种看法,都不全面,都没有摆正服从法律和适应形势的关系,而是把两者对立起来,把问题绝对化了。
出处
《河北学刊》
1982年第1期86-90,共5页
Hebe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