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遍认为: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财产的权能。所有人可以将其中一项乃至四项权能暂时从所有权中分离出去让非所有人行使。这即为所有权能分离论。我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 一 所有权能可否分离在普通法中不成为一个问题。因为在英美法国家中没有统一的、至高无上的所有权概念和制度。英美法的法律观念充满着浓厚的现实功利主义精神。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2期42-46,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