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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唐前期官员俸料钱与国家财政的关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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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人崔沔说:“养贤之禄,国用尤先。”显然,官员俸禄是影响唐代国家财政收支平衡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关于唐朝官员俸禄的构成,宪宗元和七年(812年)中书门下奏曰:“国家旧章,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三十千,其余职田、禄米,大约不过千石。自一品以下,多少可知。”不过,月俸,职田、禄米这三者与国家财政的关系仍有区别。禄米始终是唐代年度预算内的支出项目,支付标准稳定,其来源在前期是由正租支付,在后期由两税斛斗支付,令式昭然。唐初颁行均田令之际,国家就明令将一定数额的国有土地,以“职田”为名,
作者 陈明光
出处 《史林》 CSSCI 1992年第1期23-28,22,共7页 Historical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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