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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适用中若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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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受理之后引起的一项重要法律后果。破产案件的受理,标志着破产程序的正式开始。这时,民事执行程序中的被执行人可能成为破产债务人,其财产可能构成破产财产。如果继续进行原已确定的民事执行,就会减少债务人的财产,从而损害多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
作者 马俊驹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19-25,共7页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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