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用益物权制度研究 被引量:16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用益物权,是以实现对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我国现行民事立法没有使用“用益物权”概念,且体系杂乱,内容过于简单分散。在民事立法中完善用益物权应立足于我国现实的经济生活条件,重视借鉴属于人类共同精神财富的立法经验。基于此,我国未来用益物权体系应包括:地上权、地役权、农用权、典权、采矿权、渔业权、水权。
作者 史浩明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1996年第6期81-87,共7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1

  • 1(美)沃森(Watson,Alan)著,李静冰,姚新华.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共引文献196

引证文献16

二级引证文献8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