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别于以限制公众使用为核心的防御性保护模式 ,产权交易不仅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另一种思维 ,还是实现知识产权制度价值目标的推动力和孕育知识经济的催化剂。因此 ,现代化的知识产权法应将立法理念和重心转至创造一个促进产权交易的制度环境。以著作权法为例 ,其发展方向就是构建一个以版权的个人管理与交易、集体管理和版权代理为基点 。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8期240-245,共6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99CFX0 0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