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券交易所自治地位涉及证券交易所与政府监管机构的关系问题 ,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交易所主导型、分工合作型和政府控制型。交易所主导型最典型的代表是伦敦证券交易所 ,承担了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职责 ;美国和我国香港的证券交易所是典型的分工合作型 ,特征是证券市场存在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双层监管体制 ;我国证券交易所则是典型的政府控制型 ,缺乏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自治空间 ,完全是作为行政机构的附属机构进行运作。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改革导向是分工合作型体制。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86-90,共5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