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农业税制从上个世纪中叶走到今天已是不合理的制度 ,废除它已刻不容缓 ,无需再等三、五年。况且 ,废除农业税制是利民利国的大事 ,其利远大于弊。不过 ,废除农业税制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 ,尤其是要撤销乡镇机构 ,大刀阔斧地裁减冗员 ,实行三级行政、村民自治 ,转变政府职能 ,提高行政效率 ,转移财政支付 ,这样才能确保农业税废而不立 ,从而避免走进有“积累莫返之害”的“黄宗羲定律”
出处
《池州师专学报》
2004年第4期27-34,共8页
Journal of Chizhou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