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土地使用权资本化,是建立我国农村土地要素的流转机制的一项制度安排。它把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所产生的潜在收益予以贴现,并以此作为使用权的资本价格进入市场交易,从而推动土地要素的流转。土地使用权资本化有两种形态,四种效应。在30年承包期制度约束下,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比较低。土地使用权资本化不是土地私有化,而是改革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起点。
出处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4年第5期5-11,共7页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基金
作者主持的"江苏省教育厅2003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研究"系列论文之一
项目批准号为:03SJD79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