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伤寒论》(101)条指出:“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复发热汗出而解”.对于此条文中“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的含义,历代注家理解不同.或言指口苦咽干目眩;或言指往来寒热;或言指小柴胡汤四大主症之一,诸论皆嫌片面.现行高校教材《伤寒论讲义》则认为.“所谓一证,当指少阳主证之一而言”,“少阳病只须见到一部分主症,即可使用小柴胡汤”,此论亦属含糊.还有人主张,既然“一证”难以确定为何症候,也就不必细究,要在“不必悉具”,只要病机属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