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大会议近期制定了新的选举办法,规定代表选举时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都要在选票上划上相应的符号,不作任何符号的为废票。这种做法是我国选举办法的一大改革,是我国民主进程中的一大进步,它真正还原了“无记名投票”的真实内涵。近年来,在我国地方人大、政协和党派的选举中,普遍采用投赞成票的不在选票上划任何符号的作法,甚至规定选举时不准自己带笔,必须使用大会提供的专用笔,致使一部分想投反对或弃权票的同志不敢动笔,出现几乎所有被选举人全票当选或高票当选的不真实现象,失去了“无记名投票”的真实意义。建议将全国人大的这种新的选举办法逐步推广到地方各类选举之中。
出处
《民主与科学》
2005年第2期63-63,共1页
Democrac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