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现行城乡二元体制下,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和城市中存在很大差别,使得本应维护社会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起到的却是反面作用,加剧了社会不公.分析目前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与社会保险为基础,以土地承包权、永佃权及农村合作组织为配套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以修改《户籍法》及完善其他社会保障立法的构想.
出处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05年第1期22-26,共5页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Comprehensiv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