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整个20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我国相继出现了四种新型的乡镇行政管理模式:晚清至民国时期推行的所谓“乡镇自治”、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政社合一制”人民公社和“乡政村治”二元体制模式。这一时期,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有限剩余无法支撑一个全面渗透穷乡僻壤的庞大国家机器和现代工业体系,由此造成国家行政权的下沉与“以农养政”时代的制度设计、经济上工业化与政治上民主化的严重对立,最终导致现代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频繁变动且反复无常。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农民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这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后农业税时代。我国下一步乡镇政府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培育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法制型、民主型、服务型乡镇基层政府,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
出处
《长江论坛》
2006年第5期52-60,共9页
Yangtze Tribune
基金
浙江大学卡特中心985工程二期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国家创新基地资助项目"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研究"(ZJUCARD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