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媒体越来越多对有关死刑冤错案的披露,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为了贯彻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标志着死刑复核权已经回归最高人民法院,但是,出于实现司法公正和保护人权的需要,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如何加强法律监督同样尤其必要。本文试图从实践出发,在阐述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必要性及目前复核程序不足的基础上,为检察机关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并进行法律监督提供立法建议。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2X期48-50,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