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贷款是金融机构主要的盈利资产,也是风险最大的资产之一。规模经济下关联贷款行为所暴露出来的对贷款安全的妨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据审计署对中国工商银行200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公告显示,不少企业采取关联公司相互担保等方式,从商业银行套取巨额贷款,造成信贷资金严重损失。如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明昌利用其控制的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自1996年以来,累计从工商银行广东南海支行取得贷款386笔、金额74.21亿元,截至审计日,尚有余额19.29亿元。审计贷款资金去向发现,冯明吕通过非法渠道直接提现1.1亿元,转入个人储蓄存折10.45亿元,其中部分资金被非法汇出境外。由于贷款被大量转移挪用,且大部分抵押物无效,上述贷款已形成重大风险。又如1994年以来,吉林省恒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关联企业,采用多种手法合谋骗取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