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是法院和其他司法机关所追求的根本目的。司法权的国家本位是一种国家完全主导司法活动的"司法状态"。司法权的国家本位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是深重的。它使"无讼是求"成为主流的司法文化,也使得司法活动不重程序,司法活动和司法制度过分强调国家和社会"秩序"。要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必须适当调整司法权的国家独占,让社会和公民在司法活动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28-31,共4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基金
司法部研究课题<司法权比较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