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法律院校的英语专业,利用学校雄厚的法律资源,结合自身的语言优势,将其打造为富有特色的法律英语专业,形成了"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现有模式,但是,总结过去的实践,不难发现多数法律院校的英语专业在人才培养的模式和课程设置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需要,适应培养多层次、高素质、外向型、既有法律知识、又有英语语言能力的复合型法律英语应用人才的需要,高等法律院校的英语专业应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改进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的设置要体现"英语+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特点。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9期195-196,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