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有关国际电工标准和发达国家标准的理解为基础,对现时我国在剩余电流动作的保护器(RCD)和监测器(RCM)应用中有争议的7个问题进行陈述:末端用电设备和生产用的电气设备并非都必须安装RCD;供消防水泵之类的应急电源线路,仅用RCD作用于报警,不改进接地系统是不妥的;如果将RCD端子处的线路故障残压过低误认为地区电网电压过低并据此来选用RCD,将导致电气上不安全的后果;游泳池、浴室等潮湿场所不必选用额定动作电流小于30mA的RCD;RCD的正常运作并不要求它们所保护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5MQ;低压线路可能发生接地故障的建筑物内RCM的装设应对全建筑物内的接地故障都进行报警;RCD投入运作前用操作试验按钮的方法不能完全确认其保护的有效性。
出处
《电世界》
2008年第2期1-3,共3页
Electrical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