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集团在中国业已出现并初具形态。与西方相比中国的利益集团有着自身的显著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利益集团在本土化的社会情境中得以迅速地发展,但也决定了它们在政策参与过程中必然会遭遇种种困境。化解这些困境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力量。政府应当在承认利益集团合法地位的基础上,安排其进入公共政策活动的具体环节,通过较为完善的制度设计彰显其民意表达的功能。同时,要均衡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力量,对强势利益集团进行适当的控制,对处于弱势的利益集团进行必要的扶植,引导它们健康有序地参与到公共政策活动中来,成为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政策活动过程的有效途径。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2009年第1期50-55,共6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政策制定与利益集团的均衡参与研究>(项目编号:07SJB810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