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精神损失是否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沈某为自有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后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吴莱当场死亡。该交通事故纠纷经法院判决,沈某赔偿第三者吴莱家属各项损失。后沈某持相关理赔资料前往某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以“沈某造成的损失中,包括精神损失,按照保险条例的约定,不在理赔的范围内”为由,拒绝理赔。请问,保险公司的说法成立吗?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17期65-65,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