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构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当前我国土地违法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不完备法律理论认为,推进法治建设除了需要完善法律,还应在法院和监管者之间合理分配剩余立法权和执法权。本文基于不完备法律理论的视角,具体分析了我国土地管理法律中的三类不完备情形,并从剩余立法权和执法权的分配、土地执法监察体制的改革和提高立法效率等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土地管理法治的政策建议。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04-107,共4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编号:07&ZD030)"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