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理标志不同于其他知识产权的重要特色是其亲农性,它主要保护农产品,促进农业发展,增进农民利益。我国现行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存在不符合亲农性要求的若干缺陷,有必要重构符合我国国情的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尽快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法》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制度和政策体系。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99-101,共3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WTO〈农业协定〉与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法律制度研究>(09CFX06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