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第一个十年,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研究呈现出四种模式十一种路径的格局。这种格局实际昭示着对于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的两种态度,即"宣战"与"回应",这是我国关于犯罪构成理论的第二次学术论争。不管此次学术论争的结局如何,犯罪构成理论的构建应在犯罪构成理论构建的价值前提指导下,遵循从客观到主观的多次判断的体系性思路、正当化事由和谐融入的动态性思路。不存在唯一正确的犯罪论体系,犯罪构成理论应该并且可以多元化。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65-75,共11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发展史纲(09YJC820043)
吉林大学科学前沿与交叉项目:刑法立法研究(2011QY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