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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侮辱人格应定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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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告人任某与女青年裘某于1984年春由双方父母包办订婚,任家花费了订婚财礼1820元。1989年夏,任向裘提出择日结婚,裘母以“在县城搞一套住房”作为允许其女与任结婚的条件。任感到无能为力,遂向乡调解委员会提出与裘解除婚约。经调解,双方达成解除婚约、裘向任返还全部财礼的协议。事后任感到委屈,决心报复裘家。同年7月10日下午。
作者 袁文峰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0年第7期39-39,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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