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是一对在对犯罪本质认识上的对立学说。目前法益侵害说占据着主导地位,然而法益侵害说自身存在法益概念模糊不清,在处罚犯罪有时显得滞后和不能很好地说明犯罪的性质等问题。相反,规范违反说符合我国当前的社会条件,有助于人们形成规范认同,并且可以发挥刑法规范,包括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的积极作用,培养国民的规范意识和对法律的信仰,促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以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现代法治社会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所以目前应该在我国提倡规范违反说。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11年第6期21-27,共7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