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说文》"■"字不应认为是从角爿声的形声字,而是从角从爿的会意字,其读音不应当是士角切或士岳反,而是读同"觕"。"■"与"觕"二者是正、俗异体字关系。《说文》"■"字头下解说中的"读若粗■"当作"读若麤觕"。"觕"与"麤"读音不同,在粗疏、粗略义上是同义词。"粗"是后起俗字,其一个读音与"觕"相同,在粗疏、粗略义上二者也是同义词。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53-56,共4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