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不同功能矫治器在骨性Ⅱ类错中的效果。方法选取2006年1月至2011年2月于本院进行治疗的68例骨性Ⅱ类错患者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为A组(Activator型组)34例和B组(FRⅡ型组)34例,将两组患者的SNA、SNB、Co-Go、Co-Gn改善幅度及牙根吸收达到2度以上的发生率、患者满意率进行比较。结果 A组的SNA、SNB、Co-Go、Co-Gn改善幅度均大于B组,牙根吸收达到2度以上的发生率低于B组,患者满意率高于B组,P均<0.05,均有显著性差异。结论 Activator功能矫治器在骨性Ⅱ类错中的效果要优于FRⅡ型,且牙根吸收情况也轻于FRⅡ型,在临床中更有应用价值。
出处
《中国医药指南》
2012年第11期134-135,共2页
Guide of China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