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管理"归还给社会机体"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的基本思想,其不仅要求被政治化的社会管理权还给社会,而且要求通过社会有机体的形成和发展促进社会民主。社会管理"归还给社会有机体"本质上是社会民主的要求。社会民主是国家民主的前提。国家民主是社会民主的扩展,是放大了的社会民主。将社会管理还给社会有机体,不仅是社会管理权的回归,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最重要最伟大的实践。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61-69,共9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