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养老服务不仅需求量激增,而且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需求的内容、层次以及形式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只有满足老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才能真正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而这些需求,仅靠政府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难以得到满足。由此,社会组织以其提供公共产品的多样性和灵活性的优势在养老服务领域引起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在国内外提供公共产品实践中的积极作用体现在:第一,低成本、高效率,弥补了营利机构和政府机构的不足;第二,增加了资源运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扩大了社会公平;第三,培养了全社会的互助协作精神。目前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中面临的困境包括:非营利性与资金筹集的矛盾、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不足等问题。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提供更好的老年服务,应从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把对社会组织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以及促进民间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做出努力。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48-51,共4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