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保湿与否对使用后不同时段清洗手术器械清洗效果的影响。方法将使用后的2 000件手术器械立即回收,随机分为A、B、C、D4组,每组500件。其中A组:未保湿,2 h内清洗;B组:将器械置于稀释的多酶清洗液中浸泡保湿,2 h内清洗;C组:未保湿,12 h后清洗;D组:将器械置于稀释的多酶清洗液中浸泡保湿,12 h后清洗。所有器械置于加有1∶200碱性含酶清洗剂中浸泡5 min后清洗,由同一台全自动清洗消毒机按照日常使用程序清洗,比较各组合格率。结果 A组(未保湿)与B组(保湿)清洗合格率比较,目测法(98.80%vs99.20%)和试纸测试法(98.40%vs 99.00%)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值分别为0.404、0.701,均P>0.05);C组(未保湿)与D组(保湿)清洗合格率比较,目测法(87.20%vs 99.00%)和试纸测试法(84.40%vs 98.60%)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值分别为54.188、64.815,均P<0.01)。结论使用后2 h内清洗的手术器械,不保湿与保湿保存,均能达到清洁标准;而对于使用后超过12 h清洗的器械,需要先经保湿处理再按正常清洗程序清洗,才能达到清洁标准。
出处
《中国感染控制杂志》
CAS
2013年第5期392-393,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fection 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