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耗散结构理论分析我国市县(包括地级市和县,下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障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将行政法治化作为推进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性原则,进而在此原则指导下,提出以法治方式,从以下三个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市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各项要素,完善县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诸要素非线性作用,寻求行政体制改革对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支撑;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外部环境的良性互动,最终实现政府信息达到依法公开的状态。
出处
《北方经贸》
2013年第11期26-27,30,共3页
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基金
黑龙江省201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我国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的障碍及对策研究>(12B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