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公共治理的背景下,要求整合全社会的力量解决社会问题。近年来在控烟执法领域兴起的多部门执法看似符合公共治理的要求,但实则是一种倒退。从公共治理的本质来看,将同一执法权分散给多个部门的执法权配置模式并不符合公共治理的要求。要实现公共治理,确立"集中执法+部门协同"的执法权配置模式才是正确的选择。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29-36,共8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区域规划法律问题研究"(10CFX05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