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前言2014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联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IFRS15),香港会计公会(HKICPA)全部采纳了IFRS15,发布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HKFRS15)。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CAS14),仍然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房地产企业开始重新评估了其预售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84-87,共4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